早在20多年前,國外就有在水泥窯上利用污水廠污泥的報道。1986年瑞士曾對此作了比較全面的總結。根據(jù)它們的介紹,若將含水高達95%的污泥直接加到水泥窯中,會給水泥窯增加過高的負荷。例如,必須額外追加熱能用于蒸發(fā)污泥中的水分;降低了污泥加入?yún)^(qū)窯內(nèi)的氣體溫度;由于廢氣(水蒸氣)量的增加,降低了熟料產(chǎn)量;提高了廢氣排放的電耗等。所以這個方案是不可取的。最好是污泥在入窯之前先用機械方法脫水至含水75%左右,若能用窯尾廢氣和冷卻機余風對經(jīng)機械脫水后的污泥進一步預烘干至更低的含水量,效果更好,可以更加有效地在熟料煅燒過程中利用干污泥中所含的熱值。
污泥的加入方式國外應用較多的有2種,一種由窯頭主燃燒器直接噴入燒成帶;另一種是由帶懸浮預熱器的干法窯窯尾第二把火處或在分解爐中加入。另外也可以在窯旁增建單獨的污泥(或垃圾等廢物)燃燒(或氣化)爐,將燃燒爐產(chǎn)生的高溫熱氣通入分解爐,只是這方面的實踐經(jīng)驗報道不多,本文也不再論述。污泥由主燃燒器加入,主要的優(yōu)點是能確保完全銷毀污泥中的有害有機物質。但是,污泥的熱值較低,加入量受到限值,加入前的制備工序還有一定難度。從窯尾第二把火處或分解爐處加入,優(yōu)點是對污泥水分含量和顆粒度要求不嚴,有較大的靈活性。污泥的加入量或者說對一次燃料的取代量取決以下幾個因素:
污泥含水量合對燃燒區(qū)溫度的影響程度。要保持窯的熱工制度和氣體與燃料的溫度布線曲線不受太大的干擾。
污泥灰分對熟料化學成分和礦物組成的影響,即對熟料和水泥性能的影響。
對窯系統(tǒng)污染物排放的影響,即所謂的不能增加二次污染。